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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长安网6月15日讯(通讯员 温木兰)近日,汝城县人民法院综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,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庭兑现,圆满解决了矛盾纠纷。
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系同村同组村民,2021年10月双方因土地征收问题发生争吵,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,造成甲某受伤住院治疗14天。事情发生后,甲某要求乙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费,经过当地派出所及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均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,今年3月甲某遂诉至法院,要求乙某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9000余元。
案件受理后,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同村同组的邻里乡亲关系,涉诉之前双方的矛盾经多部门多次调解未能解决,此时双方当事人积怨已久,情绪都较为激动。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,很可能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,不利于妥善解决,势必会影响同村关系。在开庭掌握案件事实、双方诉求及矛盾焦点后,承办法官以邻里乡亲和谐共处为原则,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当庭组织调解,调解过程中,双方情绪激动,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,互不相让。承办法官耐心听完双方的陈述后,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说法,将法理与情理相融合对双方耐心劝导,释法析理。最终,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,被告乙某当庭兑现8000元赔偿款给
原告甲某。至此,双方化干戈为玉帛,握手言和,有利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,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。
近年来,汝城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理念,努力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扎实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成功调解了大量矛盾纠纷,不断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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